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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批次安排和方法步骤

  根据中央、省委的统一安排部署,我市学习实践活动以县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,以全体党员为主体,自上而下展开,从2009年3月开始到2010年2月基本结束,分两批进行,每批时间半年左右。

  第一批:2009年3月开始,2009年8月基本完成。包括:市、区县党政机关,市、区县人大、政协机关,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,市属企事业单位。

  第二批:2009年9月开始,2010年2月基本完成。包括:乡镇、街道,村、社区,中小学校,未参加第一批活动的企业、社会团体、社会中介组织等。

  学习实践活动分学习调研、分析检查、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。

  第一阶段:学习调研。重点抓好学习调研、解放思想讨论2个环节。

  第二阶段:分析检查。重点抓好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、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2个环节。

  第三阶段:整改落实。重点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、集中解决突出问题2个环节。

信息添加时间:2009-3-20 17:50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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